校地合作课题管理流程
程序 | 步骤 | 工作内容 | 相关要求 |
申报 |
1 |
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教师递交申报 | 参考文件湖职院办〔2021〕21号关于印发学校《校地合作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凡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校内各单位不得对外签订项目合同,否则签约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
审核 |
2 |
二级学院(部门)初审 | 项目负责人持项目合同草案,格式应符合学校提供的《协议书》模板(可由委托方提供)、项目经费预算等经学院(部门)初审。在项目实施中需要第三方合作或协作的(一般须在合同中事先约定),须签订相关合同。 |
3 | 报科技与服务地方处复审 | 报学校科技与服务地方处审定后,按照《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合同管理办法》签订正式合同,合同一式叁份。 | |
4 | 二级学院、科技与服务地方处备案,科技与服务地方处进行项目编号 | 承担校地合作课题的负责人在与委托单位签订协议书后,应在学校各二级学院、科技处备案,填写《校地合作服务项目登记表》并附上《协议书》(各一式三份)(负责人、二级学院和科技处各一份,材料包括电子和纸质各一份)。 | |
立项 |
5 | 负责人需要按合同相关规定确定经费到账情况 | 校地合作课题以签订《协议书》代替立项文件。协议书签订且课题经费已由委托(合作)方按约定从其单位账号中直接汇入学校指定账号,即表明校地合作课题正式立项。 |
报销 |
6 | 经费到账后,负责人才能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报销工作 | 科技处会同计划财务处根据协议内容、到账经费及学校课题经费相关管理办法,制作校地合作课题电子经费本。 |
结题 |
7 | 科技与服务地方处每年两次集中验收 | 课题组应根据协议及时申请结题,申请结题时须向科技处提交的材料包括:结题报告书、经费使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复印件、原件(一式一份),同时附成果相关电子稿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