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报销审批流程
程序 | 步骤 | 工作内容 | 相关要求 |
报销 |
1 |
科研项目负责人提供报销所需材料 | 填写《科研经费报销审批表》打印后签字,附上票据和经费卡,转个人账户需填写报销支付单(财务处领取),所有纸质材料一起上交给学院科研管理员,同时还需提交《审批表》、《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电子版,以“项目号+日期+负责人”命名,至此,项目负责人提交完成。 注意:①《审批表》除签字需手写以外其他部分均需打印,不得手写涂改;②引进人才经费报销请填写《引进人才科研经费使用审批表》,同时也需提交电子版;③相关表格皆可在科技处官网、财务处官网下载。 |
初审 |
2 |
二级学院初审 | 科研秘书需对“审批表、公开表、票据、经费卡和支付单”等材料进行初审,送交相关材料至分院领导签字盖章。初审合格材料由科研管理员统一收取送交科技处复审,电子材料一并发送。(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不全或有误,一律退回)至此,学院初审完成。 注意:所有报销材料需统一送交学院进行初审,未经初审的材料,科技处不予处理。 |
复核 |
3 |
科技处复核 | 科技处每周四处理报销事宜,未复审通过的报销材料退回二级学院,审批通过的,进入下一步财务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