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报销审批流程 

程序

步骤

工作内容

相关要求

 

 

 

报销

 

 

 

1

 

 

 

科研项目负责人提供报销所需材料

填写《科研经费报销审批表》打印后签字附上票据和经费卡,转个人账户需填写报销支付单(财务处领取)所有纸质材料一起上交给学院科研管理员,同时还需提交《审批表》、《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电子版,以“项目号+日期+负责人”命名,至此,项目负责人提交完成。

注意:《审批表》除签字需手写以外其他部分均需打印,不得手写涂改;②引进人才经费报销请填写《引进人才科研经费使用审批表》,同时也需提交电子版;③相关表格皆可在科技处官网、财务处官网下载。

 

 

 

初审

 

 

 

2

 

 

 

二级学院初审

科研秘书需对“审批表、公开表、票据、经费卡和支付单”等材料进行初审,送交相关材料至分院领导签字盖章。初审合格材料由科研管理员统一收取送交科技处复审电子材料一并发送。(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不全或有误,一律退回)至此,学院初审完成。

注意:所有报销材料需统一送交学院进行初审,未经初审的材料,科技处不予处理。

 

复核

 

3

 

科技处复核

科技处每周四处理报销事宜,未复审通过的报销材料退回二级学院审批通过进入下一步财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