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推荐2023年度湖州市巾帼科技创新带头人、巾帼科技创新工作室和首批巾帼农创基地的通知》要求(见附件),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科协可限额推荐巾帼科技创新带头人1名、巾帼科技创新工作室各1个,具体推荐工作要求如下:
1、四个工科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智能制造与电梯学院、新能源工程与汽车学院、信息工程与物联网学院)可各推荐符合要求的1名湖州市巾帼科技创新带头人或1个湖州市巾帼科技创新工作室;
2、其他二级学院、部门如果有符合要求的湖州市巾帼科技创新带头人和湖州市巾帼科技创新工作室也可推荐给科技与服务地方处,科技与服务地方处会根据要求择优遴选(最终不多于1名湖州市巾帼科技创新带头人和不多于1个湖州市巾帼科技创新工作室)。
3、以上1、2条推荐总名单汇总后,将组织专家评审,最终推荐1名湖州市巾帼科技创新带头人和1个湖州市巾帼科技创新工作室上报市科协。
4、湖州市巾帼科技创新带头人和湖州市巾帼科技创新工作室的详细要求请参见附件《湖妇通【2023】14号---关于推荐2023年度湖州市巾帼科技创新带头人、巾帼科技创新工作室和首批巾帼农创基地的通知》,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将推荐人员相关信息于9月23日前报至人事处胡贵桂老师或科技与服务地方处王东平老师(浙政钉)。
人事处、科技与服务地方处、校妇联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