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省电大《关于开展第五届优秀科研成果暨科研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第五届优秀科研成果暨科研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即日开始,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由于时间紧迫,请我校有意申报的老师务必于9月8日前将如下申报材料递交科研处。
1.纸质材料:申报表2份,申报材料2份(申报成果为著作的交原件;论文递交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软件或专利提交授权证书或注册证明复印件)。
2.电子版:公开发表论文的PDF电子版,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hzvtc.net。
申报受理期间,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
科研处
2011年9月2日
附:
关于开展第五届优秀科研成果暨科研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浙电大发〔2011〕46号
各市、县电大,省直属学院(分校、教学点),校本部各部门、学院: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第五届优秀科研成果暨科研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科研成果的评选面向全省电大在职教职工,申报人为科研成果的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电大。
科研先进单位的评选面向全省电大系统各级各类单位,以及校本部各教学学院。
二、评选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评选的科研成果应为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包括:
1.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
要求内容不少于两个版面,理工类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人文社科类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发表在学术期刊“随笔”、“视点”、“观点”等栏目上的论文,内刊、增刊、论文集上的论文不予参评。其中校本部教职工参评论文须是发表在核心期刊级以上(含核心期刊)。
2.著作: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
3.专利或软件:获得授权的专利或登记注册的软件。
以上奖项每人每类限报一项。已获同级或更高级别奖励的科研成果不再参评。
(二)科研先进单位应为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富有特色、成效明显的单位。
三、奖项设置
(一)优秀科研成果
1.优秀论文奖:一等奖(10项左右),二等奖(20项左右),三等奖(40项左右);
2.优秀著作奖(5项左右);
3.优秀专利/软件奖(5项左右)。
(二)科研先进单位
15个左右(其中市级电大5个左右,县级电大10个左右,校本部各教学学院参与市级电大级的评选)。
四、评审标准
(一)优秀科研成果
能够体现电大科研的最新水平。能够反映学校发展、社会发展及学科研究中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指标及权重分配详见下表:
指标 | 评分参考标准(百分制) | |||
意义和前沿性(20) | 很大(20-16) | 较大(15-11) | 一般(10-6) | 较小(5-0) |
创新和学术价值(30) | 很高(30-24) | 较高(23-17) | 一般(16-10) | 较低(9-0) |
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30) | 很大(30-24) | 较大(23-17) | 一般(16-10) | 较小(9-0) |
学术规范(20) | 很规范(20-16) | 较规范(15-11) | 一般(10-6) | 不规范(5-0) |
合计(满分:100分) |
(二)科研先进单位
科研先进单位评选指标包括领导重视、制度建设、组织保障、科研成效(含经费投入与使用、课题立项数量与等级、成果发表数量与等级、成果获奖及推广、特色建设)等。各项指标及权重分配详见下表:
指标 | 评分参考标准(百分制) | |||
领导重视(20) | 很重视(20-16) | 较重视(15-11) | 一般(10-6) | 不重视(5-0) |
制度建设(20) | 完善(20-16) | 较完善(15-11) | 一般(10-6) | 欠缺(5-0) |
组织保障(20) | 很健全(20-16) | 较健全(15-11) | 一般(10-6) | 欠缺(5-0) |
科研成效(40) | 很明显(40-31) | 较明显(30-21) | 一般(20-11) | 不明显(10-0) |
合计(满分:100分) |
五、评审程序
推荐单位组织申报,省电大科研处初审,学术不端检测,专家评审,校长办公会审定,公布结果。
六、申报办法
(一)推荐单位为各市电大,省电大各部门、学院。
(二)优秀科研成果申报人根据评奖要求,填写《浙江电大第五届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连同成果等申报材料报推荐单位初审。推荐单位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填写《浙江电大第五届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后报省电大科研处,表格均到省电大网站科研处网页“相关下载”栏下载。
申报成果为著作的须附原件一份;论文允许以复印件的形式申报,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软件或专利须提交授权证书或注册证明复印件。推荐单位须将复印件与原件进行认真核对确认,并在每张复印纸上盖上公章(可以是骑缝章)。
(三)科研先进单位的申报,须认真撰写三年来科研工作总结,内容要点参见评审标准中各项指标。
(四)各推荐单位于9月1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参评论文同时提供刊出后的PDF电子版,参评科研先进单位同时提供科研工作总结电子稿)和单位汇总表的电子稿提交到省电大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