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州市第四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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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处室: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93号),市科协决定开展湖州市第四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申报范围

1凡我校教师自然科学类论文均可申报。与市外人员合作的论文,我校教师必须是第一作者。外市作者受我校委托,承担我市有关项目的研究成果也可以申报,但需提供委托方的证明。

2申报评选的论文必须是在市级以上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并被选入学会正式刊印论文集的论文。申报评选的论文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可靠、结论准确、文字简炼、逻辑严密。凡属综述文章、考察调研报告、工艺文件、翻译文章及出版的书籍等均不列入申报。

3申报评选的论文时间2009112011631日。

二、论文申报要求

1申报评选的论文必须由第一作者提出申请,填写《湖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申报表》(附件二(一律用中文书写)

2、数人合作的论文,申报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署名次序应与论文发表时一致;以协作组、课题组名义申报的论文,必须署主要完成人名字,人数不超过5人。

3、申报论文须提交资料及要求:

1)每篇参评论文文种为中文(外文版的须翻译成中文,同时附外文版)一般在10000字以内,正文字体为4号宋体,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并附电子文档。

2)参评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文章用A4纸复印一式四份。

4各推荐单位按照论文推荐分配数(附件一,根据《湖州市第四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分标准》(附件三),在申报表推荐单位一栏中提出建议等级,并填写《湖州市第四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申报汇总表》(附件四)。推荐论文上报截止日期:20111025

三、论文评选办法

1、对同一作者、同一研究领域的多篇论文,一般只可获一项奖。

2评选工作按专家评审组初评和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终评两级进行评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3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拟奖作品在市级主要媒体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拟奖作品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市评审办提出,由市评审办组织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报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处理决定。评选结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发文公布。

   4市评审办向获奖者所在单位书面通报获奖结果,并由所在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获奖者考核、晋升、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的依据之一。

四、联络方法

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评审办)设在湖州市科协。

如有问题请联系科研处,联系电话:84343    672636

联 系 人:邱吉

电子信箱: qiuji999@163.com  

 

附件1:湖州市第四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推荐分配数额表.doc 

附件2:湖州市第四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申报表.doc

附件3:湖州市第四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分标准.doc

附件4:湖州市第四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申报汇总表.doc

注:《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93号)见湖州市科协网站通知通告栏。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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