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11年省旅游局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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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接省旅游局《关于做好2011年浙江省旅游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旅人教〔201196号),2011年省旅游科研项目申报受理即日开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1.申报项目类别:本年度省旅游科研项目分应用对策研究与基础理论研究两类。

(1)应用对策研究类项目要求按照应用对策类研究选题指南进行设计研究;

(2)基础理论研究不设选题指南,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围绕旅游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命题和基础理论自主选题,自由申报。

2.结题要求:应用对策类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之一必须是研究报告;基础研究类项目成果形式之一必须为专著(工具书)或论文。

3.研究时间:本年度立项的应用对策性研究的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为1-2年,项目研究阶段从201161日起至完整的最终研究成果上报省旅游局时止。

请我校有意申报的老师于62前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递交科研处。

申报受理期间,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

 

附件1:2011年度浙江旅游科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doc

附件2:浙江省旅游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科研处     

2011511  

附:

关于做好2011年浙江省旅游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旅人教〔201196

各市(含义乌)旅游局()、各有关院校:

2011年浙江省旅游科学研究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省旅游工作大会精神,研究浙江十二五时期旅游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全面把握国内外旅游业发展的新趋势,按照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提高服务水平、继续走在前列的要求,加快推进旅游业的全面发展与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旅游业的转型升级与品质提升,加快推进旅游业的多元化、集群化、信息化与国际化,努力推动全省旅游业实现新一轮的大发展和新跨越,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项目类型及经费资助

本年度省旅游科学研究项目类型分应用对策研究与基础理论研究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1.应用对策研究。按照应用对策类研究选题指南所列的问题指向,设计项目进行研究。申报者应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过科学扎实的调查和实证分析,真实反映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未列入《项目指南》的项目可作自选项目申报,但评审时设立一定比例加以限制。

2.基础理论研究。不设选题指南,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围绕旅游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命题和基础理论自主选题,自由申报。项目立项向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倾斜,重点支持对旅游学科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

3.本次申报共设项目70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5000元;一般项目20项,资助标准为每项2500元;自筹项目40项,由申报单位落实研究经费。资助经费由省旅游局立项后一次性拨付。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专家根据申报项目质量确定,申报者不必注明是否申报重点或一般项目。

三、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2.以下情况一般不能申报2011年浙江省旅游科学研究项目:

已立项或完成的国家旅游局或省旅游科学研究项目;已获国家旅游局立项或浙江省旅游科学研究项目立项项目的子项目;国家旅游局或省旅游科学研究立项项目未能结题者(2009年省旅游科学研究项目在项目申报截止日前结题的可申报本年度项目);其他有可能影响项目顺利完成者。

3.申报者所在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书(见附件)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签署明确意见,在承担单位承诺一栏中盖章。

四、项目结题

1.项目最终成果可以同时为多种形式,但应用对策类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之一必须是研究报告,基础研究类项目成果形式之一必须为专著(工具书)或论文。

2.申请结项须填写《浙江省旅游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成果原件复印件、35千字的成果摘要(含电子版),须专家鉴定者还需提供最终成果鉴定证明。结题材料经申报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浙江省旅游局。

3.本年度立项的应用对策性研究的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为1-2年,项目研究阶段从201161日起至完整的最终研究成果上报省旅游局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