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4 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4-03-21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做好 2024 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315 日至 2024510日。

二、申报条件和程序

1.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一般科研项目研究申报范围为:黄炎

培职教思想和工匠精神研究(A 类项目)、产教融合和中国特色 学徒制人才培育研究(B 类项目)、职教就业创业研究(C 类项目)及温暖工程研究(D 类项目)共 4 个研究方向;其他研究方向的科研项目不予受理。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申报项目应注重成果的应用性和成果的可转化性,突出强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和痛点,注重探究教育发展规律,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也可结合中华职业教育社的特性,注重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

2.凡从事我省职业教育工作的职业院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工商企业都可以申报,鼓励一线教师和与企业合作研究的项目申报。侧重职教一线教师的教科研能力培养,具有正高职称的职业院校在职人员作为项目 负责人限制申报(企业人员正高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可以申报)。

3.项目申报人应预先了解《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实施细则》(申报平台可下载)和所在单位对项目批准后的配套支持经费(最低5000元)和相关合作单位的项目经费支持情况,本次项目为自筹经费,建议落实后再申报。

4.正在承担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2024 年的科研项目(申报截止前已经结题的可以申报)。

5.申报项目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后上报,直接在“浙江省中

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申报系统网址:http:// www.

zjzhkygl.com/2024315日开放申报,2024 5  917点关闭)进行申报。

三、有关事项

1. 请有关单位、各市人力社保局、职教社基层组织动员辖

区内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 2024 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在510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稿1份送交科技处唐老师处。

2 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自 2024 年起调整为每年一次,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时间完成后,直接在平台

上递交,年度结题申请截止时间为每年 510日,6月组织专 家集中评审后发文公布。

5. 省中华职教社将根据需要视情安排相应的申报说明和培训公益讲座,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docx

 

 

                                  科技与服务地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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