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已发布(详见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https://www.zjskw.gov.cn,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另行组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现就做好我省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加强对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鼓励符合条件、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和能力的专家学者踊跃申报,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和浙江学科优势的申报项目,提升申报材料质量,为高水平哲学社会科学强省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的要求,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名额
因国家社科基金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2023年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实行推免名额分配和省里统一组织评审上报两种方式。
根据各科研承担单位前三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上报数、立项数、立项率等,由省社科工作办确定推免名额。推免项目由各科研承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评审后报省社科工作办,经省社科工作办审核后上报国家社科工作办。推免名额另行通知,不得超额申报。非推免项目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向省社科工作办推荐,各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省委党校、省社科院应鼓励有科研能力和潜力的专家学者特别是青年学者应报尽报,不限名额;高职院校、地方党校等科研单位原则上推荐5-8项。省社科工作办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上报。
三、申报资格限制
曾经主持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作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的为2年,即2021年4月7日之后被公告终止或撤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的为5年),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参与申报。
四、材料要求
申报人须采用《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申请书》《活页》),如实认真填写材料。申报材料应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各位申报人报送科技处的材料包括:(1)纸质《申请书》一式5份,参加省社科工作办评选的项目还需提供纸质《活页》一式6份。(2)《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单位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申请书》电子版浙政钉报送科技处唐老师,申报书命名格式为“姓名+项目名称”,请严格按照格式命名。
五、时间要求
请各申报者于2023年4月28日之前将申报材料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71—87053190;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516室
浙江社科网网址:https://www.zjskw.gov.cn
校内联系电话:2364343
科技与服务地方处
2023年4月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