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科规划课题(高校)结题工作安排(2014年)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9-19浏览次数:265

20143月,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公布省教科规划课题(高校)结题信息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题工作,方便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和广大教师及时获知课题结题情况,省教科规划办从即日起将定期公布结题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申请受理时间

除寒、暑假和年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三个时段外,每月受理高校结题。在不受理时间内寄到的课题一律顺延结题工作。

二、结题信息公布时间

省教科规划办每月底在办公网上公布本月结题情况(不受理时间除外),办公网地址:www.zjedusri.com.cn“教科规划”栏目。

公布的课题信息为当月1日―24日收到的课题,25日及之后寄到的课题顺延到下一个月公布。

三、结题反馈及证书领取

1.各高校科研处(或主管科研的部门)是省教科规划课题的结题工作的初审单位,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做好结题审查工作。省教科规划办将结题证书一律寄回立项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不予结题的课题将下发《不予结题回执单》。原则上不接受个人领取。

2.省教科规划办将在每月结题信息公布后一周内寄回结题证书,不接受加快、特办的要求,请课题负责人和科研管理部门根据结题时间流程安排好结题工作。

3.结题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四、结题材料或证书遗失

若结题材料当月寄出(25日前寄到)但课题信息未出现在公布信息中,或若信息公布15天后,高校科研主管部门仍未收到结题证书,可向省教科规划办咨询。

 

(来源: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313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