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众创空间被认定为2017年度省级众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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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6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文公布了2017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名单(浙科发高〔2017〕144号),经湖州市科学技术局推荐,我校依托大学生创业园及16家校级研发机构建设的“众创空间”顺利通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备案,由市级众创空间“晋升”为省级众创空间。
     在建设期内,我校“众创空间”将按照“省级众创空间”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充分发挥地方高职院校的优势和特点,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者提供便利化、开放式、低成本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提供创新与创业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服务。
     为推动众创空间健康发展,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根据《浙江省众创空间管理与评价试行办法》(浙科发高〔2015〕193号)要求,经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研究,同意141家众创空间通过备案,作为2017年度省级众创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