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政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8-15浏览次数:524

各位老师:

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2021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即日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基本要求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是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2.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至2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3.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4.省教育厅对下达给各高校的项目数量实行名额控制,我校限额确定1项。学校在限额数量内,将在2021年9月6日前组织完成项目的申报工作,并于9月中下旬完成遴选、公示,公布立项文件。

二、结题要求

1.省教育厅宣教处于每年5月和10月集中受理结题。结题时,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与思政工作相关的刊物),或提交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采纳证明),发表的论文必须注明立项课题号。

2.各高校必须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如不能按时结题的,必须申请延期。无故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将撤销其项目。

二、申报材料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21年版》),打印一式1份随电子版于9月6日前递交学生处单文峰老师处。

申报受理期间,如有疑问,请咨询科技与地方合作处。

                                          科技与地方合作处、学生处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