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浙江创新馆(筹建)展品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面向各单位征集科技创新成果展品通知如下:
一、展品内容和具体要求
(一)展品内容
“十三五”以来,围绕“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海洋强省、科技强农等重点领域,征集遴选对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或在重大科技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标志性成果,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实现原始创新突破,取得重大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原理性主导技术的成果;
2.成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现进口替代、填补空白,有效降低技术对外依存度的成果;
3.成功解决引领产业发展、培育未来产业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前沿技术,达到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成果;
4.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的成果。
(二)具体要求
1.展品重点展示科技成果的创新性、引领性、技术突破和成果水平,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2.展品以实物为主,创新展现形式,重点体现“科技感、现代感、未来感”,无法现场实物展示的可采取多媒体互动等其他形式。
3.展品介绍文字力求精练(150字以内),以通俗易懂、高度凝练的语言描述参展项目在该领域取得的进步和突破,以及对经济社会的重要贡献。避免仅是简单的文字说明或纯商业广告等情况。
二、有关事项
1.浙江创新馆是省科技厅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筹建,旨在打造常态化集中展示浙江科技创新成就的标志性、引领性、窗口性展馆,筹建创新馆意义重大、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好展品征集和推荐工作。
数量和类型要求:不低于5项,展品类型可采用多种形式。所推荐展品将综合筛选、择优入选。
2.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浙江创新馆(筹建)展品汇总表》(附件2)、《浙江创新馆(筹建)展品征集申报表》(附件3),于2月28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申报表(电子版)、展品电子版照片(JPG 格式,不小于 2M,每张照片注释不超过20字)反馈科技处,每个展品单独建立文件夹。
附件:1.浙江创新馆(筹建)展品汇总表
2.浙江创新馆(筹建)展品征集申报表
科技与地方合作处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