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初步完成,为确保统计结果的正确性,现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做好科研成果的核对,对退回修改或需要补报的请在系统中完成填报,要求填报信息正确、完整,附件材料清晰明确,否则影响成果的在线审核及最终认定。
为了老师们的科研成果完整性,年前科技处对有些老师漏报的科研项目进行了系统内集中填报,请老师们在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后对相关项目的佐证材料进行补充。科研成果统计的科研项目仅针对是通过科技处申报立项的项目。
补报工作时间为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11日止,逾期未补报的成果恕不受理,因个人漏报导致的科研分和奖励不能及时核算的,自行承担后果。受理期间,如有疑问请咨询科技与地方合作处。
科技与地方合作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