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805

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

    接市科技局通知,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项目并发布了指南。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项目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资助模式

    1. 资助强度:100-300万元。

    2. 资助期限:3年。

三、申请人条件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0年9月1日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2021年4月30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19年9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执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限项要求,同层次国家人才计划只能申请或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2)当年申请或正在承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四、申请流程

     1.院系学校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报

201991日以后已全职来校工作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应积极申报,并承诺获资助通知后在校工作不少于3年。

     2.学校审核申请人资格并开通申请账号

   科技处各学院汇总材料进行再审核并按照基金委相关要求及时开通符合条件申请人在申报系统的申请账号需提前告知科技处)

    3.申请人通过申请系统填报项目

   项目实行无纸化方式申请。符合申报资格的申请人2021322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等要求,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要求的材料。

     4.二级学院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

   申请人完成填报后,由学院、单位进行形式审查工作。我校该项目在系统填报,各学院、单位完成确认截止时间为420日中午12:00

  考虑到全校工作进度安排,请各学院及时联系相关申请人及早准备项目申报的各项工作,按时交送材料,逾期交送将不再受理项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