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发文,根据《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社教〔2020〕3号)要求,2021年度全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21年度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主要围绕社区教育发展中的学术前沿和现实问题,可重点关注社区教育发展设计、社区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社区教育进农村文化礼堂、未来社区教育场景建设、社区教育区域一体化发展、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等主题。本次课题申报不设立指南,研究者可结合自己的学术积累、研究特长与实践经验,自行选题。
二、申报条件
1.团队成员须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严格遵守各项学术道德规范。
2.课题主持人是课题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须担负必要的实质性研究任务,有开展研究的时间和质量保证,能依照研究计划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3.课题申报鼓励以跨单位、跨部门团队合作形式,实行省、
市、县联动,保证研究团队结构合理、成员精干。
4.课题主持人仅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位课题组成员可同时参与两项课题研究。获得社区教育规划课题立项且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凡获立项课题主持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申报其它级别的课题。
三、申报程序
申报者按要求认真填写《浙江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申报表》(下称《课题申报表》)、《浙江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下称《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不得在《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中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等信息及反映信息的相关背景资料,以“XX”形式替代申报者姓名及其所在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评审。所有上述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2020年11月9日前上交学院科研负责人,学院科研负责人于2020年11月10日汇总后填写浙江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上交地方与科技合作处,并同时收齐申报者材料的电子稿。请有需要的老师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工作。
四、其他事项
经专家评审后,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将择优推荐部分课题申报2021年度省教科规划课题。省教科规划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具体推荐申报事宜,另行通知。
申报受理期间,如有疑问,请咨询科技与地方合作处。
科技与地方合作处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