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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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建设,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为政府和行业、企业提供战略咨询服务和决策依据,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全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别和申报限额

(一)2019―2020年度项目分为规划重点项目和青年重点项目。

(二)规划重点项目和青年重点项目采取限额申报。其中,浙江大学各限额申报6项、12项,其他本科高校各限额申报3项、6项,独立学院以及高职高专院校(含职教本科院校)各限额申报1项、3项。

二、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实际,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哲学;2.理论经济学;3.应用经济学;4.法学;5.政治学;6.社会学;7.民族学;8.马克思主义理论;9.教育学;10.心理学;11.体育学;12.中国语言文学;13.外国语言文学;14.新闻传播学;15.考古学;16.中国史;17.世界史;18.统计学;19.管理科学与工程;20.工商管理;21.农林经济管理;22.公共管理;23.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24.艺术学理论;25.音乐与舞蹈学;26.戏剧与影视学;27.美术学;28.设计学。

三、申报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聚焦国家和全省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发展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率先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开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

  (二)项目申请者都应是高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其中,青年重点项目申请者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每个项目申请者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国家级项目或其中子项目以及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请者三年来有违反或不执行有关部门或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得申报。

  (四)青年重点项目申报要求一线教师的推荐比例应不低于50%。

四、研究期限

    规划重点项目和青年重点项目可为应用对策研究项目,也可为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其中应用对策类研究一般应在立项后2年内完成,基础理论类研究一般应在立项后3年内完成。

五、申报办法和程序

    本次项目申报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向省教育厅直接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项目申请人填写《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经学校审核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将申请书扫描成2份PDF。一份存档用,内容包括封面和A、B表,以“A表-项目名.pdf”格式命名。另一份评审用,内容不含封面和A表,仅B表,以“B表-项目名.pdf”格式命名。

    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0日,请我校有意申报的老师于指定日期前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申报受理期间,如有疑问,请咨询科技与地方合作处唐老师,联系电话:2364343。

 

 

 

                                    科技与地方合作处

  2020年9月7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