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
2019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正式启动,我校限额申报12项,其中公益性应用研究项目6项,自然科学资金项目6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申报条件
请结合各项目类别申报条件和《2019年度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规定的支持方向,选择申报适当的项目类别。
(一)重点研发计划主动设计项目
申报主体为我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部分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专项允许科研院所申报。围绕全市“4+3+N”产业体系,主动设计高端装备、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生物医药、乡村振兴专项(农业产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等六大专项。单个项目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一般为20万元,根据项目总经费、项目预期效益、专家评审意见等可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
1.工业类企业要求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一般应达到2%。新设立的科技型创业企业(2017年7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不受该条件限制;
2.有稳定的科研团队且结构合理,必须拥有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
3.涉农企业可适当放宽上述研发投入和研发机构申报条件;
4.应有明确的产业化目标和知识产权目标,鼓励产学研联合、国际合作、风投保荐;
5.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二)科技攻关计划
申报主体为我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按照研发领域可分为工业类、农业类、社会发展类攻关项目,并增设众创空间、众创田园项目,支持初创型科技小微企业。单个项目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为10万元。
因系统设置问题,众创田园专项申报端口稍晚开放,敬请关注。
申报条件:
1.工业类企业要求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一般应达到1.5%;新设立的科技型创业企业(2017年7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不受该条件限制;
2.有稳定的科研团队且结构合理,必须拥有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
3.涉农企业可适当放宽上述研发投入和研发机构申报条件;
4.众创空间(众创田园)类科技攻关项目,申报主体限定为在市本级众创空间或众创田园(含认定和备案)内注册、且在众创空间(众创田园)物理空间内运营的初创型科技小微企业(2017年7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且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少于2000万元)。放宽上述研发投入和研发机构申报条件限制;
5.企业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三)公益性应用研究项目(学校限额申报6项)
申报主体为在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分为公益性研究重点项目、公益性研究一般项目。其中,公益性研究重点项目按照研究领域分为工业类、农业类、社会发展类和人口健康类(医卫类重点),单个项目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为10万元;公益性研究一般项目特指人口健康(医卫类一般)项目,单个项目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为3万元。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有相应的研发基础条件、稳定的研发团队及必要的研发投入。
(四)自然科学资金项目(学校限额申报6项)
申报主体为在湖高校、科研院所。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基础性学科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基础性科学研究。单个项目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2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负责人年龄必须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副高及以下职称;
2.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是人事关系在湖州的科技人员,正式受聘于市区的单位,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
3.申报单位须有相应的研发基础条件、稳定的研发团队及必要的研发投入。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须登录湖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科技项目在线申报与评审系统”(http://ps.huzhou.com.cn/web)在线填报。具体操作参见《项目在线申报操作说明》(附件2)。申报系统于2019年4月24日开放,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7:00。
(二)初审推荐。各区县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按照《2019年度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3),于2019年5月29日17:00前上报《2019年度湖州市科技计划申报项目排序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盖章件,并完成网上提交。众创空间(众创田园)类科技攻关项目须单独汇总。超额项目不予受理。
(三)形式审查。2019年5月30日至6月10日,由湖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负责对申报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重点参见《形式审查主要内容》(附件5),请申报单位注意学习,避免不当操作;请区县、归口部门在初审阶段加强审查把关。市科技局将根据形式审查不通过数量核减区县、归口部门立项名额及下一年推荐指标。
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将正式受理,进入专家评审、业务处室实审、信用查询、局长办公会议决策、网上公示等环节,通过的项目将正式发文立项。
三、优先推荐和限制申报
(一)优先推荐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1.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3%以上;
2.企业拥有省级研发机构;
3.企业为“双高”企业;
4.省级以上高新园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和农高园区内的骨干企业;
5.由国家、省“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南太湖精英计划”等人才领衔入驻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
6.有风险资本和金融资本介入;
7.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的;
8.产业化导向明确,研发和成果转化活动预期能形成标志性产品和高端装备。
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直接股权投资,风险资本投入强度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保荐企业科技项目。
(二)限制申报情况
1.对承担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尚未提交验收申请的企业,不受理其申报2019年新项目(正式立项前须通过验收);高校、科研院所承担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科技特派员项目),尚未验收的主要参加人员(课题组前3位),不受理其申报2019年项目。
2.同一申报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从多家单位进行申报。凡已列入过国家、省和市级计划的项目,无新的重大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同类或类似计划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年度的不同类别项目。
3.有科研信用不良记录,并且不良记录仍在有效期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主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因重名受到限制的申报人,请填报《受限人员办理联系单》(附件6)并提供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申请解除限制。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关于申报项目实施期限。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可申请延期1次,延迟不超过12个月。
(二)关于自筹经费。企业申报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工业企业申报科技攻关项目,原则上项目总经费预算不低于80万元;农业企业、众创空间(众创田园)内企业申报科技攻关项目,原则上项目总经费预算不低于40万元。
(三)关于信用管理。项目管理实行申报承诺制,申报单位必须认真阅读并填写《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7),作为必备附件上传系统。
(四)关于差别化政策。根据《湖州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差别化政策九条意见》(湖亩均发〔2018〕1号),对于亩均效益等级为A、B类企业,按政策规定100%给予财政资金、人才引育、项目建设、创新驱动等方面政策扶持;对C类企业,按照70%享受各类政策;对D类企业,不得享受各类政府财政性奖励政策。
(五)关于项目预期成果。申报项目提出的经济效益、知识产权以及人才培养目标应与承担单位现有实际相匹配,并且可量化、可考核。获得立项后,项目取得的论文、专著等必须标注相应的“湖州市科技计划专项资助项目”(如自然科学资金项目,应标注“湖州市自然科学资金项目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不做标注的成果,验收时或不予认可。项目取得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状况作为验收的重要评价指标,未完成预期知识产权目标的,不予组织验收。
五、本次申报截止日为5月15日,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在5月10日前跟科技处联系,便于及时准确的进行网上申报。
联系人:邱吉,联系电话:2364343, 672636。
科技与地方合作处
2019年4月25日
湖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19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