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市哲学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办《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州市优秀社会科学扶持奖励项目的通知》(湖社科规办〔2017〕1号),湖州市2016年度社科研究项目扶持奖励申报工作即日开始,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根据《湖州市优秀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扶持奖励办法》(湖社科规办〔2016〕7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凡湖州市范围内的社科工作者所从事的社科研究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立项或奖励的,将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扶持奖励。
申报扶持项目:2016年度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立项项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和科普课题;2015年―2016年已批准获得扶持的项目,按时完成并已结题的项目(以相关文件和结题证书为准)。
申报奖励项目:2016年度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得省政府奖励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得由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举办的全省性征文活动、理论研讨、调研报告评选三等奖(含)以上的优秀成果(以相关文件为准)。
二、申报要求
凡符合《办法》规定扶持奖励范围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州市优秀社科研究项目扶持奖励申报表》一式3份,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递交科技与地方合作处。
三、实施程序
市社科规划办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资格审查,拟定2017年度湖州市社科研究项目扶持奖励建议方案,报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经审定符合扶持奖励条件的,将按《办法》规定进行配套扶持或奖励。其中,对2016年度扶持项目,拨付应扶持经费的50%,其余部分经费待课题结题时给付。2014年―2015年已扶持项目今年按时完成的拨付应扶持经费的剩余部分。若课题不能按时结题或撤题,不再给付扶持经费。以上扶持奖励最高限额不超过30000元。
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13日。申报受理期间,如有疑问,请咨询科技与地方合作处。
科技与地方合作处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