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省高教学会《关于转发并组织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2013-2015)>的通知》,中国高教学会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申报要求详见附件通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参评本届优秀高等教育科研成果奖的成果必须为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
2.本次评审全省推荐5项,我校限额推荐1项。
3.此次评选活动,按照附件《通知》的相关内容实施。申报者按照《通知》要求,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
4.报送材料:参评成果申报表一式8份,成果原件1份,如需退回,请在明显处标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与地方合作处邮箱。
受理申报时间至2016年5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受理期间,如有疑问,请咨询科技与地方合作处。
科技与地方合作处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