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浙江省2014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选工作即日开始。有关评选的具体通知详见附件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
1.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重点、体卫艺、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包括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子课题),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
2.申报的成果包括:课题研究结题报告、专著和科研论文等,必须是在2015年9月30日前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研究成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著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未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教育部各类课题的子课题研究成果。
4.已取得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省教育厅基教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二、申报评审程序
1.初审:各学院、部门填写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学校科技与地方合作处负责初审。
2.复审:初审单位将申报材料寄(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迟于申报截止日期报出的《申报、评审书》不进入本次评审。复审前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审报材料的资格及规范性进行核实,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参加盲评。
3.评审:10月份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委托国内知名专家(外省)进行活页盲评打分,并根据活页盲评打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产生候选科研成果,再将候选成果送省教科研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等媒体公示,并设置为期7天的成果争议期。
4.终审:成果争议期结束后,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终审,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申报名额分配
我校限额申报1项。
四、申报材料及其它
1.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评审书》一式2份;
(2)合订成册的课题研究主报告一式6份(包括主要研究内容,证明科研成果价值的论文、结题证书复印件,其中主报告应包括研究针对的问题、研究方法和路径及研究成效,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
(3)合订成册其它佐证材料一式3份(如没有可不提交)
(4)成果活页评审表一式7份。填写《成果活页表》不能出现有关地区、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地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
上述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2.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3.2014年度省教科研优秀成果,设一等奖30项、二等奖40项、三等奖50项。
本次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18日。申报受理期间,如有疑问,请咨询科技与地方合作处。
科技与地方合作处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