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省法学会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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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浙江省法学会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即日开始,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通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分类、数量

2015年度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其中重点课题立项20项(其中甲类15项,乙类5项),一般课题立项30项。省法学会对重点课题(甲类)每项资助经费10000元,重点课题(乙类)及一般课题不予资助。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在结项后,经评定为优秀的,予以表彰。

二、课题申报范围

本次课题申报提供指南,课题申报内容必须在申报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超出指南规定范围的无效。题目可直接用指南上的,也可由申报者自行拟定。

三、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或副处以上职称职务,具有组织、指导研究工作和承担主要研究任务的能力;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准确;所申报的课题均要求通过实证研究,找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破解对策。

四、申报办法

按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表相关内容后,将课题申报表一式6份递交科技处,同时提交电子版本。申报截止日期427日。

申报受理期间,如有疑问,请咨询科技处。

 

2015省法学会课题申报.rar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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