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技术中心规划课题管理要求,上述两类课题上半年结题集中受理时间为每年的5月。为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确保科研项目按期结题,现将有关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1.成果要求
上述两类课题结题成果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的预期成果要求完成。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其余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不是项目责任人的,应为课题组成员),或提交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专著要求递交原件,论文递交复印件(包括封面、完整目录、正文、封底)。所有成果均应标注“浙江省××××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2.结题材料
(1)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http://www.zjkysz.cn),下载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并在“立项项目管理”―“项目年度进展管理”―“结题管理”中完成结题报告的在线填报。递交《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及佐证材料纸质一式2份。
(2)省教育技术中心规划课题
填写《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结题报告》并附佐证材料一式3份。
我校上半年集中受理项目结题工作即日起至5月15日。
申请受理期间,如有疑问请咨询科技处。
科技处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