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第二届浙江省高等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即日开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通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为2012年12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
二、申报成果要求
1.研究报告类申报成果如获得相关领导的批示和批复,或被有关部门采纳,在一定范围内应用,须提交相关证明,以实际应用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正式发布文件的时间为准。
2.论文或著作类申报成果应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论文类成果申报须提供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的复印件;著作类成果须提供原件。
3.申报成果的真实性由项目申报者负法律责任,推荐单位负责把关审核。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成果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申报质量,发现下列情况者,取消申报资格。
(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2)申报材料、手续不符合申报规定;
(3)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署名纠纷;
(4)已获厅局级及以上奖励。
四、评选方法与步骤
1.本次成果奖评选限额推荐申报,我校限额推荐不超过3项。
2.申报材料包括:(1)申报表一式6份;(2)申报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5份,申报表置于封首,与成果原件、复印件合订(著作类成果用回形针或夹子与申报表合在一起);(3)与省外作者合作的申报成果还需提供对方放弃申报与获奖权利的声明书2份。(4)申报表电子稿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yc@hzvtc.net;(5)评审费每项100元。
本次成果奖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11日,申报受理期间,如有疑问请咨询科技处。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浙江省优秀高等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科技处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