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省电大第六届优秀科研成果暨科研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即日开始,具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科研成果的评选面向全省电大系统在职教职工,申报人为科研成果的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电大。
二、评选范围和要求
申报评选的科研成果应为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包括:
1.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
要求内容不少于两个版面,理工类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人文社科类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发表在学术期刊“随笔”、“视点”、“观点”等栏目上的论文,内刊、增刊、论文集上的论文不予参评。其中校本部教职工参评论文须是发表在核心期刊级以上(含核心期刊)。
2.著作: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
3.专利或软件:获得授权的专利或登记注册的软件。
以上奖项每人每类限报一项。已获同级或更高级别奖励的科研成果不再参评。
三、奖项设置
1.优秀论文奖:一等奖(10项左右),二等奖(20项左右),三等奖(40项左右);
2.优秀著作奖(5项左右);
3.优秀专利/软件奖(5项左右)。
四、评审标准
能够体现电大科研的最新水平,反映学校发展、社会发展及学科研究中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指标及权重分配详见下表:
指标 | 评分参考标准(百分制) | |||
意义和前沿性 (20分) | 很大 (20-16) | 较大 (15-11) | 一般 (10-6) | 较小 (5-0) |
创新和学术价值(30分) | 很高 (30-24) | 较高 (23-17) | 一般 (16-10) | 较低 (9-0) |
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30分) | 很大 (30-24) | 较大 (23-17) | 一般 (16-10) | 较小 (9-0) |
学术规范(20分) | 很规范 (20-16) | 较规范 (15-11) | 一般 (10-6) | 不规范 (5-0) |
合计(满分:100分) |
五、评审程序
推荐单位组织申报,省电大科研处初审,学术不端检测,专家评审,校长办公会审定,公布结果。
六、申报办法
(一)推荐单位为各市电大,省电大各部门、学院。
(二)优秀科研成果申报人根据评奖要求,填写《浙江电大第六届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连同成果等申报材料报推荐单位初审。推荐单位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填写《浙江电大第六届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后报省电大科研处。
申报成果为著作的须附原件一份;论文允许以复印件的形式申报,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软件或专利须提交授权证书或注册证明复印件。推荐单位须将复印件与原件进行认真核对确认,并在每张复印纸上加盖公章(可以是骑缝章)。
请我校有意申报的老师于9月1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递交科技处,论文提供刊出后的PDF电子版。
申报受理期间,如有疑问,请咨询科技处。
科技处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