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征集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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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的通知》(浙安监管科技便函〔2013〕115号)转发给你们,请于6月26日前将有关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校科技处。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集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的通知

浙安监管科技便函〔2013115

各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安监局 浙江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的意见》,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大科技兴安宣传力度,充分显示各级安监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近年来在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条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积极营造科技兴安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征集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成果。请各市安监局认真做好本地区科技兴安工作情况和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科技项目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的征集工作,并报送我局。现将有关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内容

各单位“十一五”时期以来(2006年至今)在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中取得的成果、研发的有关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的关键技术和工艺及推广应用情况、预防事故的安全防护产品以及在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及安全生产管理等软科学研究中取得的成果等。

二、 征集范围

主要是矿山、危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机械制造、渔业船舶、消防火灾等政府重点监管的行业领域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等从事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的单位。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将择优推荐评选国家安监总局、浙江省相应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项,具备推广应用条件的,省局优先予以扶持推广。

(二)同一单位有多项成果的,每项成果单独填写申报书。申报书与汇总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

(三)征集报送时间截至2013630日。

请将文件及时转发至各县(区)安监局及各相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属地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并将各申报单位的《浙江省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征集申报书》(见附件1),统一收集整理报送至省安监局,同时提交《市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汇总表》(见附件2)。省属企业、省属高等院校、省级科研院所及在浙央企直接报送至省安监局。

联系人:省安监局规划科技处,翁建中;

联系电话:0571-87058194

电子邮件:wengjz@zjsafety.gov.cn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邮编:310007

附件1:浙江省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征集申报书.doc

附件2:市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