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主持人:
根据湖职院〔2012〕10号《关于公布学校2012年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为保证课题研究工作按计划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凡列入2012年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附件1)的主持人须按规定填写《科研立项课题结题申请》(附件2),并严格按照预期成果递交课题研究成果一份。
2. 研究课题一般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因工作原因未按时结题,可申请延长结题时间。凡要求延期结题的,课题主持人须填写《科研立项课题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3)递交科技处。无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结题一般不超过半年,延期后不能结题的,予以撤题,并取消主持人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3. 课题进行中经费及结题奖励(1500元/项),请各课题主持人在学校公布结题后到科技处办理课题经费。凡申请延期结题的课题暂不受理经费审批。
4. 各类材料请于2013年5月20日前递交科技处,逾期恕不受理。
科 技 处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