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13年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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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处室:

接省教科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3(高校)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2013规划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申报课题条件

(一)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已完成并结题,需深化研究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二)2013年度规划课题,原则上由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教育行政、教学、科研等工作者申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课题申报人(负责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科重点课题或20112012年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三、申报课题程序

申报人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评审表》(附件1),并按规定制定详细研究方案。本次申报工作的初审单位为学校科研处。

四、申报课题数量分配及课题评审费

本次属限额申报,我校限额申报重点课题1项,规划课题10项,其中规划课题中有3项由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推荐上报,由省电大推荐上报的要求所在单位填“湖州广播电视大学”。课题评审费每项100元。

望各分院积极组织申报,在10月30前将申报材料《申报表》及详细的研究方案一式6份递交科技处审核、上报,电子稿发送到科技处邮箱kyc@hzvtc.net

受理申报期间,如需要了解、咨询有关情况,可与我处直接联系。

 

附件:省教科规划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doc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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