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处室:
接省科技厅通知,现将省科技厅从高校院所选派优秀干部的相关通知要求转发给你们,请符合要求的相关老师及时与科技处联系,并提交由分院院长签字盖章确认的证明一份。
校科技处
2012.6.19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关于选派高校院所人员到省科技厅挂职锻炼的函
发布机构:浙江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2-06-14
省科人函〔2012〕1号 |
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从高校院所选派优秀干部到我厅机关挂职,对于培养科技管理人才,促进厅机关各项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单位人员来厅机关挂职工作的意见》(浙科发人〔2008〕302号)和《关于规范高校院所挂职人员选派程序的通知》(浙科发人〔2010〕158号)的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第二批挂职工作的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需求岗位
挂职干部需求岗位详见附件1。
二、挂职时间
挂职时间为两年(2012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三、选派程序
各高校院所可根据挂职需求择优报名推荐,填写《浙江省科技厅机关挂职干部选派申请表》(附件2),并于2012年6月27日前送至厅人事处。挂职干部期满回校不足1年的单位暂不推荐。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科技大楼513室
联系 人:张萍
电话(传真):0571-87054050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人事 挂职 函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2年6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