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我校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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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处室,各县电大学院(分校):

为做好2012年我校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教育厅规定,2012年高校教师申请专业技术资格所填报的论文,需递交学术不端文献检测报告。

2. 根据教育厅要求,我校使用清华同方知网的“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由科技处组织并审核,学报编辑部具体实施,人事处综合协调。

3.被检测论文为中文期刊论文,并按职称评审要求篇数报送被检测的论文(基数:讲师2篇、副高4篇、正高6篇)。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认真填写《浙江省高校教师职称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汇总表》(见附件)。申报者的被检测论文如在中国学术期刊网(CNKI)中能检索到并有全文,则只需要提供论文题目、作者、出处及收录的数据库信息,不需要再提供电子版及复印件。检索不到,需到万方或维普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如有收录并有全文,请下载全文后提交(以论文题目命名)。如以上三个数据库中均未收录,则需提供论文电子版及刊物复印件,复印件与电子版内容、格式必须完全一致,复印件上由作者本人签名(电子版以论文题目命名)。

申报者将《检测报告汇总表》及数据库中没有收录的待检测论文做成文件夹(每人一个文件夹,以本人姓名命名),交所在单位或部门。

5.所在部门或单位汇总申报者待检论文信息,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科技处邮箱,复印件交至科技处工作人员。

6. 科技处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填写在汇总表相应栏目中并打印,检测报告按论文填写的次序装订附后,加盖科技章后返回各单位或部门。各单位或部门请申报者签名确认学术不端检测结果。

如申报者要求更换申报论文(仅限一次),则由申报者重新填写汇总表并更改相应申报表格,由各单位或部门统一送交科技处作学术不端检测。

7. 检测收费:基数内为20/每篇,超过基数后为50/每篇。待检测全部结束后由各单位或部门收取后,统一缴计财处科研管理费专项,发票交科技处。

8.各单位或部门汇总经申报者签名确认的学术不端检测结果,并送交至科技处。

9.其它注意事项:

1)多名作者的论文请注明全部作者姓名,否则影响去除作者本人的检测结果。

2)往年已进行检测的,不再进行检测,随检测材料一并递交检测结果原件。

3)各单位或部门学术不端检测材料(包括电子版及复印件)需以部门为单位集体报送,报送时间:522-531日。

科技处邮箱:kyc@hzvtc.net,地址:科技处9419室,电话:2364343,联系人:老师。

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及时高效地完成该项工作。

 

《浙江省高校教师职称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汇总表》.doc 

科技处

201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