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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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处室:

根据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对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实行以奖代补的意见>的通知》(浙科发外〔2005214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的申报工作,我校限报1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为2011630日前正式签约,已列入统计,运行良好,尚未获得过以奖代补的创新载体。

二、申报单位须提供下列材料:

1.填报《2012年浙江省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申报表》及《2012年浙江省以奖代补申报载体汇总表》(见附件),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汇总表一份,并报送电子文档;

2.省内共建单位与省外单位的共建协议书;

3.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引进的博士、副高职称以上高级技术人才的学位或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

5.省内共建企业上年度负债表与损益表;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请各分院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审核工作,并于4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校科技处。

联系人:邱吉   672636    2364343

 附件1:2012年浙江省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申报表.doc

附件2:2012年浙江省以奖代补申报载体汇总表.doc

 

科技处

201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