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10年民生调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8-14浏览次数:1050

各分院、处室:

接省社科联《关于开展2010年民生调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社科联发[2010]9号),2010年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与浙江省财政学会联合开展的“民生调研协作攻关”专项课题研究申报工作即日开始。本次课题申报采取预立项的方式,成果要求为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并要求于20106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

请我校有意申报的老师于41前递交申报材料(申报表、活页一式7份,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逾期恕不受理。

申报受理期间,如有问题,请与科研处联系。

 

附件1:民生调研课题申报表.doc

附件2:民生调研课题申报活页.doc

 

 

科研处      

2010325  

附:

关于开展2010年民生调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社科联发[2010]9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二届六次会议精神,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2010年,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与浙江省财政学会联合开展“民生调研协作攻关”专项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高度,深入分析我省民生方面的现状、特点,系统梳理我省民生工作、惠民政策的实施绩效、成功经验,研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重要民生问题的对策举措,为省委省政府“抓统筹惠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理论支持和依据。

2、课题研究范围和要求

①具体民生问题的调查研究;

②浙江惠民政策特别是近两年出台的惠民政策的实施绩效调查与评估。重点围绕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低收入群众增收和公民权益依法保障三大行动计划,从“第三方评价”的角度展开研究,包括: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人口、体育等社会事业,社会公共安全,收入分配,农民增收,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政策(含制度或法规)。

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基层开展细致认真的调查研究,掌握扎实的、来自基层的第一手数据。可以是面上的调查分析,即对某一方面的专题研究,或对某项政策、制度或法规在全省范围的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价分析;也可以是在全省甚至全国有典型意义的个案调查。调查研究要避免先入为主,个案研究切忌以偏概全。其中惠民政策绩效调研的课题,应在梳理、分析相关惠民政策的基础上,调查惠民政策在落实过程中的政策配套、资金保障、制度运行、实施效果、实施人员和受惠群体的评价等,并借鉴比较省内外、国内外的成功做法,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为今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各项惠民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3、成果格式、字数要求

课题完成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报告应有针对性,简明扼要,包括现状评估、问题分析、对策建议等。现状评估既要总结成绩,也要分析各种条件,问题分析要突出重点,对策建议要有可操作性。

每篇最终研究成果字数一般控制在1万字左右。

4、课题完成时间

民生调研课题完成时间为20106月底。经省社科联组织相关专家审读成果后,正式立项的课题参加7月底由省社科联与省财政学会、省统计学会联合召开的浙江民生学术研讨会(暂名)。

5、课题类型、资助经费及奖惩措施

①本次课题采取预立项的方式。具体安排为:经专家评审,省社科联约在4月底发出预立项通知,预立项课题约20项。6月底,预立项课题上报最终成果后,经专家审读,确定正式立项课题,包括重点课题和年度课题。

②重点课题资助经费6000-8000元,年度课题资助经费4000-5000元。

③课题成果获得省领导及有关厅局领导重要批示或被采纳应用的,酌情另予奖励。

④对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的预立项课题,以及专家认定成果质量低劣的,取消立项资格。

6、推荐单位及申请人条件

①民生调研课题的申报推荐单位为:省社科联所属理事单位、省级学会、高校社科联、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及市县社科联。要求各申报推荐单位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特点,认真作好组织发动及推荐工作,并以课题研究带动自身的学术活动。提倡有条件的推荐单位和承担单位对立项课题给予配套资助。

②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浙 江 省 财 政 学 会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