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处室:
接省成职教协会职业教育分会通知《转发省成职教协会关于申报2010-2011年教科研规划课题立项的通知》,2010年省成职教协会课题申报即日开始,请我校有意申报的老师按通知要求,于3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计算机填写并打印)递交科研处,并附电子版。
申报受理期间,若有问题,请咨询科研处。
科研处
2010年3月8日
附:
关于申报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
2010-2011年教科研规划课题的通知
浙成职协〔2010〕1号
各分会、各市级协会:
为充分发挥协会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教科研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2011教科研规划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我省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者或热心于职成教改革与发展的有关人士均可申报,我会会员优先。
2.申报人(课题组负责人)条件:
(1)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负责课题的组织与实施。
(2)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3.已在省级及以上协会、学会、行政部门和社会团体等立项的研究课题,不重复立项。
4.已在2009年底前完成或基本完成的成果不要再报。
5.已列入我会06―07、08―09年度立项课题而未完成者,不能再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要求
本年度立项选题以附件1“2010―2011年教科研规划课题选题参考”为参考依据。申报人可据此结合实际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对参考选题范围未涉及而申报人认为具有职成教理论和实践价值的也可申报。
三、申报表填写要求
1.申报人需填写《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科研课题申报表》(附件2)。
2.每个课题只限报一名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要超过5人。
3.研究经费,原则上自筹。
4.申报表应由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签注意见,并经分会或市级协会推荐后报省协会秘书处。
5.本年度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应为论文或研究报告。如有其他成果可作为课题附件。对于最终成果主要为文集、教材、丛书等暂不立项。
四、其他
1、本文发至各分会及市级协会,并在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通讯上刊登(2010年第一期)。请各会员单位通知有意申报课题的人员,申报表可向市级分会或我会各分会秘书处领取也可自行复印。
2、为便于审核,各分会或市级协会在推荐前请自行审核排序,各市级协会每市限报3项,省协会各分会不限。
附件:
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