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处室:
接湖州市科协通知,第二届湖州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已展开,此次我校推荐工作采取分院初审,并经校科协委员会评审后,推荐1名教师参加湖州市青年科技奖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分院根据实际情况,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届青年科技奖的评选范围是从2007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的两年中在推动科技进步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符合评选标准的青年科技工作者,评选标准、推荐人数、推荐程序、推荐材料要求等,均按《湖州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见附件1)执行。
二、本届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评选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和学风,在工作中取得较大成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理论和见解,论文发表后被公认为达到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的第一作者;
2、在科学技术实践中有创新和突破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取得明显效益的);
3、获得政府科技进步奖(省部级三等奖和湖州市级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4、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推广新技术工作中成绩显著、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主要贡献者;
四、在上届评选中落选的,近年来在工作中又取得新的成就,并符合申报年龄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仍可申报参加本届评选。
五、材料的报送:由各分院统一报送候选人材料,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 《湖州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6份,其中“所在单位意见”不用填写。
2. 《第二届湖州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况表》以及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包括代表性成果和业绩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6份,著作附样书1本。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书或成果证明材料。取得经济效益的,应附有关单位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页数等。
3.请各分院将有关推荐材料纸质稿、电子稿,于4月27日下班前报送至校科研处。逾期不候。
联系人:邱吉 联系电话:2364343 67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