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731

各分院、处室:

    接浙科发计〔2011176号文件,为了加快推进《浙江省科学技术“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实施,提前做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立项工作,鼓励和支持各创新主体开展研发创新活动,现就201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的相关计划

    (一)重大科技专项计划。“十二五”省重大科技专项包括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海洋开发、设施农业与精深加工技术、重大与高发疾病防治等10个专项。为了进一步突出重点,集中资源和力量解决专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从今年开始,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将按各专项实施方案年度计划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组织申报。各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方案年度计划从目前开始将陆续推出,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上公告(不再另行行文通知),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组织申报一个

     (二)科技成果转化工程计划。“十二五”成果转化工程包括农业新品种示范、高效生态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加工与安全技术、节能技术、现代纺织皮塑生产技术、先进化工建材生产技术、制造业信息化技术、减排技术、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服务业数字化技术等10个工程。根据“十二五”成果转化工程实施的目标和任务,我厅将筛选若干成熟的、受益面广、预期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成果,在重点区域成片或全行业主要龙头企业中进行推广。各成果转化工程实施方案年度计划也将从目前开始陆续推出,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上公告(不再另行行文通知),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组织申报一个。由平台开展的成果转化推广项目,一并纳入科技成果转化工程计划进行申报。

     (三)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目前已开始组织申报。具体要求见省自然科学基金门户网站。(校科技网申报通知已挂

     (四)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实验动物平台项目、分析测试平台项目一并纳入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申报,并注明平台研究项目。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采用自由申报、限额推荐的方式。我校可申报数额为5

     (五)软科学研究计划。软科学计划项目申报重点突出十二五转型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我省科技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先行先试的重点任务,凝练研究项目。要求前期研究基础扎实,技术路线可行,注重研究的实证性、对策性、操作性,提出有建设性的对策建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采用自由申报、湖州市科技局负责限额推荐的方式。 

    (六)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计划与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重点应当结合科技“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三个农口科技成果转化工程,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申报。具体组织方式,我厅将会同财政厅另行通知。

     (七)钱江人才、高技能人才计划。钱江人才计划优先支持科技创业类(A类)项目和在企业工作的海外归国人才的创新项目。鼓励生产一线技术工人申报高技能人才计划项目。(高技能人才计划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八)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为了充分利用和集聚全球科技资源,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从今年开始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单独设立计划组织申报。申报重点突出引进国外科技成果再创新项目,突出企业与国外研究机构、著名大学、跨国公司的合作。与国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的,应当以我省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

     本通知未涉及的平台建设、各类载体建设、创新团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等计划的申报另行通知。具体申报资格、支持方向和重点、申报要求等均将在相关项目申报通知中明确。申报和受理时间一般安排在2012年一季度进行,请提前做好申报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资格要求

     申报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应当重点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已建创新团队应当抓紧做好团队项目的立项工作,团队成员限制申报公益性计划项目。

     2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在省级科技计划(含自然科学基金)中重复或分别申报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3.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海外高层次专家领衔或作为课题组重要成员,申报我省科技项目。

    (二)时间安排

  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钱江人才计划、高技能人才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2012年度项目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逾期恕不受理。

 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项目按发布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确定的申报时间组织申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与财政厅联合行文通知的规定时间组织申报。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计划

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项目申报应当严格按照年度实施计划规定的研究方向和内容进行申报,与年度实施计划规定的研究方向和内容不符的,不进入评审。

  (二)厅市会商项目

厅市会商项目应当围绕各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重点块状经济和支柱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突出重点、凝练主题,结合10个重大科技专项和10个科技成果转化工程,主动设计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和支撑引领作用的科技项目。

2012年度厅市会商项目,优先考虑与10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实施相结合的项目。

 四、组织申报和程序

 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根据省级科技计划管理的相关办法,严格审核把关,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和推荐工作。

  (一)网络申报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要求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组织申报。项目申请者须通过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的“网上申报” (网址:http://xm.zjkjt.gov. cn申报各类计划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详见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在线填写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

网上项目申报实行用户注册制,用户分级管理,已注册用户可按原注册名和密码直接登陆“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项目在线申报;初次申报用户要先在科技厅“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告知科研处审核用户,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可以进行网上在线申报。【注:申报者要求进行新“普通用户”注册,请在“上级归口部门类型:”栏选择“市科技局”、“上级归口部门”栏选择“湖州市科技局”、“具体归口部门”栏选择“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注册,注册后请联系科研处邱吉进行注册用户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申报】。

注册登记时所需部分信息:

学校法人代表:胡世明   法人代码:133050000047

开户银行:湖州市工行吴兴支行

账号:1205230219064000959

所有申报科技项目的科技人员申报项目后,须以实名制加入科技信箱会员,以便于日常联系和项目管理。科技信箱网址:http://www.zjkj.gov.cn。具体申请入会手续详见科技信箱会员注册

     (二)关于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的报送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包括:

     1.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经费概算(可行性报告、经费概算表等附件材料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具体信息)表等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所有纸质材料经科研处网上审核通过后再打印。)

    2.项目汇总表(内容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身份证号码、申报计划类别、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等7栏)。如项目申报有其他要求的,请按相关规定要求(详见在线申报的申报说明)报送材料。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和项目汇总表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上报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

 

    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可在申报截止日前进行修正并再次提交受理中心(含纸质材料)。逾期未提交的申报项目,作放弃申报处理。请各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人提交申请后及时关注用户端口提示信息,以便及时修正提交。

 附件1: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编写提纲.doc

    科技厅各业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

    政策法规处:0571-87054032

    计划财务处:0571-87054010

    科技条件和基础研究处:0571-87054108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0571-87054025

    农村科技处:0571-8705402687054033

    社会发展科技处:0571-87054693

    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处:0571-87054047

    国际科技合作处:0571-87054044

    知识产权局:0571-87054027

    人事处:0571-87054050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0571-85159257

    我校科研处咨询电话:2364343   联系人:邱吉   67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