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处室:
接省教科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2年(高校)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2012年规划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2012年度规划研究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申报课题条件
(一)各高校从事教育行政、教学、科研等工作者均可申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课题申报人(负责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科重点课题或2010、2011年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三、申报课题程序
申报人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评审表》(附件1),并按规定制定详细研究方案。本次申报工作的初审单位为学校科研处。
四、申报课题数量分配及课题评审费
本次属限额申报,我校限额申报7项,课题评审费每项100元。
望各分院积极组织申报,在11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表》及详细的研究方案一式6份递交科研处审核、上报,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hzvtc.net。
受理申报期间,如需要了解、咨询有关情况,可与我处直接联系。
科研处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