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公布《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1]66号),为促进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检阅2004年至2010年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工作成就,教育部决定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请我校有意申报的老师于6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7份递交科研处。
申报受理期间,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doc
科研处
201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