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全国教科“十一”规划2010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8-14浏览次数:1161

各分院、处室:

接省教科规划办《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教育部各类课题的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申报通知详见附件,请我校有意申报的老师于316前将申报材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其中1份原件、2份复印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每份单独装订一式8份,重点投标课题不需《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成册)及申报材料电子版递交科研处,逾期恕不受理。

申报受理期间,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科研处        

201031     

附: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

浙教科规办〔20103

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教办厅函[2010]14号)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我省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教育部各类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

(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

(四)教育部重点课题;

(五)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以上课题均有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申报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申报时间和要求

(一)各申报人务必按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申报等相关要求,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其中1份原件、1份复印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每份单独装订一式7份,重点投标课题不需《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成册。

(二)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教育部各类课题质量要求较高,希各申报单位严格把关,推选有价值、需深化研究的精品课题。本次将不进行限额申报,但申请人要符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人资格和条件,要求具备教育科学课题研究经验,即申请国家重点课题申报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验和有相应的研究成果,申请教育部各类课题要求有主持并完成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以上课题研究经历(申报时请随附相关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1份),我办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申报资格审查。